门诊时间:二十四小时应诊 VR全景展示 咨询服务热线:0312-5079277 / 5079256 患者回访中心 河北省心理援助热线:12356
研究生教育
  您的位置:首页 > 医学教育 > 研究生教育

河北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6-09-11 11:31:22   浏览次数:1159  

根据《河北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一)加强推免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二)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我院复试过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详细记录复试过程。

三、专业方向

推免生本科专业需为西医临床专业或精神医学专业。

四、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2027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通过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kejiaochu202@126.com,考生邮件名以“复试-姓名”命名,并于复试当天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上述证明材料(以“1-本科阶段成绩单”格式命名,其他同)制成PDF 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一姓名”命名。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登录报名系统

请于9月21日 9:00 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 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标准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为准。

(三)资格审核

我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单位官网发布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官网通知)。

(四)接收复试通知

9月22日8:00“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功能和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我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五)复试

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1.复试内容

(1)专业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分为专业课知识能力(50分)、英语口语听力(25分)、综合素质(25分)三方面的内容。英语水平为英语自我介绍及现场对话;专业课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对学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及思想道德、政治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临床常用技能操作。需自备无标识白大衣(或使用胶布遮挡标识)、帽子、口罩。

2.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取专业组面试成绩*70%+临床技能考核成绩*30%,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现场独立评分。

(六)拟录取

1.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复试单项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素质及能力-临床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排序。根据排序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2.9月24日8:00——10月19日期间,我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4日14:00后推免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10月18日系统关闭推免生注册、支付、报名功能。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六、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我校设立“求是奖学金”,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具体内容请参照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七、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人员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八、特别提醒

1.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我校,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6年9月21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6年9月22日8:00开通发送复试考核通知及推免生确认复试考核通知功能;

2026年9月24日8: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6年9月24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6年10月18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支付、报名功能;

2026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确认复试考核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发送复试考核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九、违规处理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拟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推免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为招生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要在报名时主动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招生单位取消其拟推免录取资格。

3.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考核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核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考核,签订《诚信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复试监督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于复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12-5976212

电子邮箱:1479684626@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7557072

电子邮箱:kejiaochu202@126.com

本细则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河北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首页电话产品
Copyright ©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备案号:冀ICP备11016901号-1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0942号